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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3个月解决群众10年“心病”

时间:2024-12-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十年了,我们的房产证终于办下来了,真心感谢咱们法官!几名业主在拿到房产证后,第一时间来到敖汉旗人民法院木头营子法庭与承办法官分享了自己内心的喜悦。

  

  日前,木头营子法庭受理了多起因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引发的业主起诉房地产公司案件,经过综合运用“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从接收诉状到最终执行完毕,仅仅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就成功解决了当事人长达十年的“心病”,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周某等数位当事人分别于2013年至2014年间与赤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交付全部购房款、搬入新房后数年间,几位当事人多次与该公司沟通要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均未果。无奈之下几位当事人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主动与该公司进行联系,但该公司拒绝调解并称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考虑到该案件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案件转入立案程序,经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该公司协助当事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但事情并未就此顺利结束,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在收到当事人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各位当事人顺利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为这场长达十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也让法律的公正与温暖照进了每一位当事人的心间。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024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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