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为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各界对芦淞法院工作的了解,12月20日上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召开“工作亮点与典型案例通报”新闻发布会。部分芦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以及中国网、湖南日报、湖南法治报、华声在线、株洲日报、株洲广播电视台等多家省、市媒体记者应邀参会。
发布会上通报了芦淞法院案件受理情况及工作亮点。
通报指出,2024年截至11月底,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共收案15146件(含旧存1087件),同比下降了9.65%,结案12691件,同比降低了12.99%。其中,新收审判类案件7076件(含诉前调确303件),同比下降了15.51%,结案6652件。新收执行类案件6911件(其中首执类案件4004件,执恢、执保类案件2907件),同比下降了2.36%,结案5968件,首执类案件结案3282件,执行到位金额3.81亿元。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全省一流诉服中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亮点频出。
副院长黎胜通报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株洲市某局、某中心不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法院审理认为,株洲市某局对下属的某中心违规转租国有资产的行为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有资产收益受损。经检察机关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管职责,国家利益持续受损。故判决株洲市某局于判决生效六十日内履行监管职责,对某中心收取的国有资产出租收益及时向职能部门清缴。
会上相关负责人就记者提问的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下一步,芦淞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意识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线,持续推进服务中心大局“五项重点工作”,抓好刑事、民商事、行政“三大审判”,立案、审判、执行“三大环节”,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现代化新芦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