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甄某、王某、李某三人与某单位之间长达数年的劳务纠纷,在霍邱法院石店法庭和邵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化解,甄某、王某、李某获得了相应补偿。
甄某、王某、李某三人多年前分别受聘在某单位工作,后因情势变化,三人先后被该单位辞退,双方为社保费用缴纳、辞退补偿等问题产生纠纷,数次协商均以失败告终。
今年11月底,双方向邵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对争议予以处理。在调解过程中,邵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通过“共享法庭”与石店法庭取得联系,希望给予法律支持和指导,联动化解纠纷。石店法庭法官积极参与,针对双方争议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释明,同时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多角度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合力调解下,甄某、王某、李某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履行,以及防范再起纠纷,法官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最终依法裁定确认了双方的调解协议内容,甄某、王某、李某三人各自获得了三万余元的补偿,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用人单位也从多年纠纷中解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