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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死后继承人如何在没有密码的情况下提取存款

时间:2020-04-21 作者: 来源:

存款人死后继承人如何提取存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银行应对死者存款的提取进行公证,公证应要求提供信息。双方都应该走自己的路,这样会伤害继承人。如何理顺各方关系,减少资源浪费,规避操作风险,需要储户事先了解相关信息。

存款人去世后,由于存款保密和遗产分配等问题,中国法律法规对死者的存款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规定:“存款人死亡后,为证明其身份和提取存款的权利,法定继承人应向当地公证处(未设立公证处的, 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继承证书,银行凭此办理转移或支付手续。 对保证金的继承权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银行应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调解文件办理转账或支付手续。”

《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于1981年发布规定:“由于银行无法及时得知存款人死亡,根据现行《储蓄存款条例》的规定和惯例支付存款仍然是合适的,即凭存款收据和存折支付(如有印鉴,必须验印),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必须验存款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存款人去世后,如果存款在其合法继承人要求其权利之前被取走,银行将不承担责任。”

死者留下的银行存款属于遗产。继承人要继承遗产,必须进行遗产公证。为保证公证的准确性,公证处要求遗产继承人提供存款证明或有效证明,说明存款账号、账户名称和存款金额。

继承人无公证书到银行查询账户信息时,银行根据“为储户保密”的原则拒绝查询。这样,公证就会形成僵局。继承人只能走诉讼之路来获得存款。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也会遇到举证困难的问题。特别是在银行为被告的储蓄纠纷中,继承人很难证明具体目标。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他不能举证,就很难胜诉。此外,继承人很难确定哪个银行是被告的主体。

取款成本高于存款,迫使账户休眠。首先,公证费明显高于继承存款,迫使账户休眠;第二,除公证费外,继承人还要动员公众进行公证。由此产生的成本(时间、食物和住房的差旅费等)。)大于继承存款,继承存款弊大于利,迫使账户休眠。

存款人死后,最好有律师帮你提取存款。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人可以找律师。